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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英文名: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 简称:“汽院”,“湖北汽院” 所在地:十堰 院校代码:10525 类型: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卓越计划普通高职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摘要)2011年2011-06-1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摘要)院校性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以工为主、工管结合、经、理、法、文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特点 学校立足湖北,面向行业,依托东风公司大工程背景,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发展比较优势,强化办学特色,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工程创新意识强、面向生产和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服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录取规则1、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录取体制,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学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比例执行。诚信档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校招生录取遵循“院校志愿清”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5分”的录取原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4、学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优录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及口语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不招收有口吃、有影响外语听力学习和发音系统疾病者。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为便于组织教学,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6、报考“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7、学校对湖北省规定的区域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一律按高考原始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根据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学校录取十堰地区(含神农架林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在湖北省招生计划的50%。8、学校招收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其它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2、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3、联系电话:0719-8238223,传真:0719-8261974,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邮政编码:442002,网址:http://www.huat.edu.cn,E-mail:zsb@huat.edu.cn。?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详情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摘要)2012年2012-04-26
院校性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以工为主、工管结合、经、理、法、文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特点 学校立足湖北,面向行业,依托东风公司大工程背景,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发展比较优势,强化办学特色,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工程创新意识强、面向生产和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服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录取规则1、学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比例执行。诚信档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学校招生录取遵循“院校志愿清”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5分”的录取原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3、学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优录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及口语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不招收有口吃、有影响外语听力学习和发音系统疾病者。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为便于组织教学,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5、报考“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6、学校对湖北省规定的区域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一律按高考原始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根据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学校录取十堰地区(含神农架林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在湖北省招生计划的50%。7、学校招收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其它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2、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详情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摘要)2013-05-21
院校性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以工为主、工管结合、经、理、法、文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特点 学校立足湖北,面向行业,依托东风公司大工程背景,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发展比较优势,强化办学特色,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工程创新意识强、面向生产和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服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录取规则1、学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比例执行。诚信档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5分”的录取原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3、学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优录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及口语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不招收有口吃、有影响外语听力学习和发音系统疾病者。为便于组织教学,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6、学校对湖北省规定的区域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一律按高考原始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根据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学校录取十堰地区(含神农架林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在湖北省招生计划的50%。7、学校招收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其它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2、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详情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摘要)2014-06-27
学校性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以工为主、工管结合、经、理、法、文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校特点 学校立足中国汽车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培养社会、行业发展急需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致力于解决新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录取规则1、学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的规定执行。2、学校招生录取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后续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3、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优录加分政策,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及口语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不招收有发音和听力障碍考生。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6、学校对湖北省规定的区域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一律按高考原始成绩排序择优录取。7、学校招收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其它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2、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详情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新鲜出炉2011-04-14
日前,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获悉,该院今年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2160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60人(含专升本80人),专科生100人。与去年相比,总计划增加70人。   据该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招生计划总人数比去年增加70人(本科增加70人,专科不变),招生涉及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汽车工程、材料工程、管理工程、人文社科、电子信息、热能与动力工程、物流管理等3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今年新增本科市场营销专业和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两个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产业)、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产业)。   此外,该校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招生计划为1590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1170人,专科计划招生420人。与上年相比,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总计划增加了3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增加50人,专科招生计划减少20人。(朱志斌 周彬)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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