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十堰户口办理

[切换城市]
十堰站> 十堰办事指南> 十堰户口办理> 十堰市收养子女登记入户指南信息

十堰市收养子女登记入户指南

申请条件

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要相差40周岁,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办理材料
1999年4月1日前收养的子女

1、抚养人书面申请;

2、抚养人居民户口簿(卡)、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3、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含复印件)。

1999年4月1日后收养的子女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卡)、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含复印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含复印件)。

办理地址

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可参考

办理时限
夏季:8:00-11:30 15:00-18:00冬季:8:3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